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作者:信息来源: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4-09-19 15:58:00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交通厅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3年度辽宁省交通厅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2013年度辽宁省交通厅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表

   三、2013年度辽宁省交通厅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表

   四、2013年度辽宁省交通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交通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交通运输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涉及全省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全省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全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的管理和监督,实施路政管理;组织实施省内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站场建设的布局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和外国独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道路运输的管理;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五)承担全省水路运输、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省水路运输、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船舶运输、港口经营、水运辅助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省宜建港岸线的布局规划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港口、航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维护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全省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防止船舶污染;负责全省运输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和修造运输船技术条件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省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

   (八)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九)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十)制定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研开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部门决算管理共计73个单位,人员总计22561人,其中:在职管理人员7899人,离休人员371人,退休人员14291人,遗属26人。另交通厅系统合同制及临时聘用人员共计15257人。

   按照交通厅系统各预算单位经费来源,分为以下三类:

   1、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用中央燃油税返还资金安排经费的单位6家,具体包括:

   (1)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主要负责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市设公路管理处,县设公路管理段,列入省本级部门预决算在职人员3656人,离休人员328人,退休人员13210人。

   (2)辽宁省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主要负责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市设市级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列入省本级部门预决算在职人员26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91人,遗属2人。合同制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76人。

   (3)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全省普通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市设路政局,县设路政分局,列入省本级部门预决算在职人员1802人,离休人员18人,退休人员603人,遗属26人。合同制及临时聘用人员438人。

   (4)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主要负责全省运输站场建设和运输市场管理。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市设运输管理处,县设运输管理所,列入省本级部门预决算在职人员62人(省局),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43人,遗属2人。

   (5)辽宁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辽宁省船舶检验局、辽宁省地方海事局、一个机构三个牌子),主要负责全省航运、水上安全、港口规划建设、船舶检验管理。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沿海六市设港航(水运、航政、航运)管理处、航道管理处、船舶检验处,内陆八市设地方海事局,列入省本级部门预决算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8人。

   (6)辽宁省交通通信信息总站,主要负责全省交通信息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列入省本级部门预决算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1人。

   2、高速公路通行费负担经费的单位1家,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维护管理和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共设置22个管理处,280个收费站,列入省本级部门预决算在职人员1827人,退休人员259人,遗属1人。合同制职工14741人。

   3、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辽宁省地方铁路管理局,主要负责全省地方铁路及企业铁路专用线的行业管理,列入省本级部门预决算在职人员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7人。

   4、行政单位1家,辽宁省交通厅机关,列入省本级部门预决算在职人员68人,离休人员17人,退休人员59人。

   附表:

辽宁省交通厅部门决算涵盖单位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辽宁省交通厅

1

辽宁省交通厅机关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

2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机关

3

   沈阳市公路管理处

4

   鞍山市公路管理处

5

   抚顺市公路管理处

6

   本溪市公路管理处

7

   丹东市公路管理处

8

   锦州市公路管理处

9

   营口市公路管理处

10

   阜新市公路管理处

11

   辽阳市公路管理处

12

   铁岭市公路管理处

13

   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14

   盘锦市公路管理处

15

   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

16

   绥中县公路管理处

17

   昌图县公路管理处

18

   辽河大桥管理处

 

 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19

   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机关

20

   沈阳公路路政管理局

21

   大连公路路政管理局

22

   鞍山公路路政管理局

23

   抚顺公路路政管理局

24

   本溪公路路政管理局

25

   丹东公路路政管理局

26

   锦州公路路政管理局

27

   营口公路路政管理局

28

   阜新公路路政管理局

29

   辽阳公路路政管理局

30

   铁岭公路路政管理局

31

   朝阳公路路政管理局

32

   盘锦公路路政管理局

33

   葫芦岛公路路政管理局

 

 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

34

   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机关

35

   沈阳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36

   鞍山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37

   抚顺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38

   本溪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39

   丹东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40

   锦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41

   营口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42

   阜新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43

   辽阳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44

   铁岭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45

   朝阳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46

   盘锦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47

   葫芦岛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48

 辽宁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

49

 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辽宁省高速公路局

50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机关

51

   高速公路沈阳管理处

52

   高速公路辽阳管理处

53

   高速公路鞍山管理处

54

   高速公路营口管理处

55

   高速公路大连管理处

56

   高速公路桃仙管理处

57

   高速公路本溪管理处

58

   高速公路东陵管理处

59

   高速公路铁岭管理处

60

   高速公路康平管理处

61

   高速公路盘锦管理处

62

   高速公路锦州管理处

63

   高速公路葫芦岛管理处

64

   高速公路朝阳管理处

65

   高速公路丹东管理处

66

   高速公路凌源管理处

67

   高速公路阜新管理处

68

   高速公路宽甸管理处

69

   高速公路桓仁管理处

70

   高速公路应急处置中心

71

   高速公路大庄管理处

72

 辽宁省地方铁路管理局

73

 辽宁省交通通信信息总站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3年省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2013年省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三、2013年省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2013年省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度决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说明

   交通厅2013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371052.0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185428.92万元,主要是中央补助车购税资金、中央燃油税返还资金、政府性基金(中央港建费投资和高速公路通行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省本级财政资金等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574万元,主要是交通运输部补助2013年内河航道水毁抢修资金。

   3、事业收入1497.03万元,主要是省路政局收取的路产赔补偿费财政返还收入用于恢复路产相关支出。

   4、经营收入2824.08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市级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取得的实验检测费收入、

   5、其他收入3377.6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市县级交通机构取得的同级财政部门拨款、银行存款利息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1.57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177188.7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部门决算支出说明

   省交通厅2013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371052.0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68.44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厅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2、医疗卫生支出3577.61万元,主要用于省交通厅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医疗保险费。

   3、节能环保支出109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4、农林水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为财政豁免地方财政债券转贷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5、交通运输支出2154930.7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建设贷款偿还等。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86.9万元,主要用于水上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7、住房保障(类)支出2828.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8、结余分配1610.96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9、年末结转和结余181839.0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变化或未达到项目实施进度而无法按原计划支付,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包括:

   (1)交通厅本级5.33亿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底下达的哈大铁路贷款利息3.15亿元、高速局预留津补贴资金调整用于高速公路养护项目和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0.7亿元因下达指标较晚,无法及时支付;交通厅调整预算安排十二运应急保障支出因十二运决算未完成无法确定具体支出额度,结转0.7亿元;客货场站省补投资项目等跨年实施项目0.68亿元。

   (2)运输局490万元,主要为全省运政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按进度实施政府采购等形成的年末结转。

   (3)公路局6.22亿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指标下达较晚无法及时支付的地方政府债券投资;车购税第三批计划下达;车购税用于水毁恢复;燃油税增量投资;车购税一般项目投资灾害防治等,以及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另一方面是因设计方案下达较晚,错过施工季节;地方征地拆迁工程未完成;项目尚未完工,工程款未支付等原因暂时无法支付预算工程款。

   (4)质安局-8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质安局经营性收入(试验检测费)安排的支出历年收支缺口较大,无法用预算结余资金弥补亏损。

   (5)路政局1.66亿元,主要原因是年底下达的路政执法经费补助0.6亿元无法在预算年度内完成支付和路政执法设备购置分期实施。

   (6)港航局455万元,主要为部补资金下达较晚,年底前无法及时支付。

   (7)高速局4.92亿元,主要原因及高速局高速公路维修改造项目进行银行贷款融资需预留资本金2.92亿元(预留资金为高速公路养护项目预算资金,实际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支出使用银行贷款解决),剩余结转资金2亿元为跨年实施项目及项目质保金。

   二、关于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的说明

   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收入219370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5428.92万元,占总收入的99.6%;上级补助收入574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事业收入1497.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6%,经营收入2824.08万元,占总收入的0.13%;其他收入3377.68万元,占总收入的0.15%

   辽宁省交通厅所属各部门决算收入情况为:

   交通厅本级决算收入1337438.35万元,占总收入的60.97%

   公路局系统决算收入638039.72万元,占总收入的29.09%

   质安局系统决算收入6564.17万元,占总收入的0.3%

   路政局系统决算收入41291.12万元,占总收入的1.88%

   高速局系统决算收入165947.45万元,占总收入的7.56%

   运输局决算收入2499万元,占总收入的0.11%

   港航局决算收入1070.11万元,占总收入的0.05%

   地铁局决算收入219.7万元,占总收入的0.01%

   信息站决算收入632.1万元,占交通厅决算总收入的0.03%

   三、关于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18760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86.61万元,占总支出的4.47%;项目支出2086996.91万元,占总支出的95.4%;经营支出2818.52万元,占总支出的0.13%

   辽宁省交通厅所属各部门决算支出情况为:

   交通厅本级决算支出1373117.54万元,占总支出的62.77%

   公路局系统决算支出599079.91万元,占总支出的27.39%

   质安局系统决算支出6899.43万元,占总支出的0.32%

   路政局系统决算支出37666.66万元,占总支出的1.72%

   高速局系统决算支出166430.87万元,总支出的7.61%

   运输局决算支出2616.65万元,占总支出的0.12%

   港航局决算支出1209.99万元,占总支出的0.06%

   地铁局决算支出215.56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信息站决算支出365.47万元,占总支出的0.02%

   四、关于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至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用于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的支出。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7738.3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辽宁省交通厅因公出国(境)费用33.9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和专业人员培训等支出。2009年由省纪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外办等部门共同核定辽宁省交通厅系统因公出国(境)经费控制数为102万元,并沿用至2013年,该控制数包括交通厅纳入省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厅直属单位。

   (二)公务接待费

   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务接待费398.52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业务交流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2013年支出额占部门决算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38436万元的0.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辽宁省交通厅2013年部门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06.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0.31万元(含执法执勤用车和生产建设用车),同比减少767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06.16万元(全部为执法执勤车辆),同比减少3000.8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