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6 09:07:00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2014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要求,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核心,以政府信息服务大众为目标,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实现了职责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和监督办法公开。现将2014年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传达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向厅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二是站在“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服务型政府部门”的高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取信于民、展示形象的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三是完善由厅办公室牵头,各单位和部门协同配合的信息公开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

   先后制定下发了《辽宁省交通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交通厅关于政府信息工作要点》《辽宁省交通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意见》《“5.15”政务公开日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组织实施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在厅官方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信息,推动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依托网络载体,完善公开形式

   2014年,我厅门户网站“交通政务”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6230条,其中文字信息12612条,图片信息12867条,视频信息751条。同时,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将我厅2013年部门决算和2014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

   网站重新规划建设了网上办事板块,对我厅所有行政审批和对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事项都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并且重新编制了办事指南。网上公开需要相对人提供申请材料,对需要表格下载的提供相应的下载服务,对需要定点办理的告知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

   积极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我厅按照“便民高效、全面真实、科学规范”的原则,将所有行政权力全面公开。凡是经省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的文件,都在交通厅和省政府网上予以公开,并且将与该项行政权力相关的、需要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行政权力的名称、编码、类型、办理部门、法定依据、流程图、监督电话等)同时在网上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厅制定下发了《辽宁省交通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对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普通公路、高速公路等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予以规范。通过网站、公示板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约束或避免执法人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随意性。

   (五)拓宽公开渠道,确保群众知情

   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服务,我厅建立了行政审批大厅,将13项直接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大厅集中办理,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进行公开。向社会公布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等六项服务承诺,彻底解决了群众为一个事项跑多个地方、多个部门的问题。同时,我厅加快网上审批大厅建设,8项行政审批项目实现了网上办理。

   目前,交通厅拥有省级大厅1个,区域性高速公路审批大厅20个,县区路政审批大厅68个,已经形成了方便群众、遍布全省的服务网络。

  (六)利用活动载体,提高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在活动中,各地采用专人讲解展板、发放宣传单(册)、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对交通工作职责职能、投诉咨询方式、便民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备案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进行了宣传和讲解;通过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港口码头的电子显示屏,播放信息公开宣传标语;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媒体,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七)强化信息宣传,树立行业形象

   重新修订了《辽宁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加强厅本级信息公开力度,共公开文件115件。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编发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报送信息2000多件,被省委采纳56条,被省政府采纳33条,被交通运输部采纳45条,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排名均有所提升。

   2014年,先后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对全省“五个交通”发展、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简政放权、京沈客专项目启动实施、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春运交通运输保障等项工作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其中对全省重大交通工作集中宣传报道40多次、参与采访记者400多人次。在中央电视台播报6次,在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栏目播报37次,在其它栏目共计播报51次。在辽宁日报发稿61篇,在中国交通报发稿36篇。中国新闻网、东北新闻网、新浪新闻、腾讯新闻等网络媒体门户网站发布或转载报道3万余篇。东北新闻网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连续制作2期反映交通一线职工工作生活的视频新闻。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发布“在线访谈”5期,列全国地方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发布量第一名。

   (八)广泛征求民意,谨慎出台政策

   2014年,《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厅积极协调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等有关部门赴省内6个地市调研,召开调查论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出租车从业者、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由省人大牵头,在《辽宁日报》刊登《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为有效防范风险,我厅出台了《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政策出台等,必须进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14年聘请有关专家,对修订《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制定《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事项,认真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九)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监督

   通过民心网、厅门户网站咨询信箱、举报电话等多种途径,积极受理群众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方面问题。全面完成民心网业务的移交工作,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保证了民心网业务办理的平稳过渡、高效运行。2014年,全省交通系统共受理民心网民意诉求案件13189件(省本级217件),处理群众留言5295条(省本级129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交通信息

  2014年,我厅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公开有关政府交通信息的申请4件,已转相关单位处理完毕。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4年,我厅发生因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问题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均已转相关部门进行了妥善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较广,不仅涉及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也包括具体业务处室工作动态、相关管理和服务信息,工作量较大,人员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内容较多,一些比较复杂和敏感的内容给保密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压力。

   三是交通行业点多、面广和经营主体多、服务对象广的特点,使信息公开工作在收集和发布信息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上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建立行业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督促指导全省交通系统,积极利用各自公示子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各类行业信息及便民服务信息。

   三是依托交通厅行政审批大厅,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审批事项。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辽宁省交通厅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