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基建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6 10:44:00

  

   第一部分  辽宁省基建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基建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辽宁省基建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基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为负责省直重点基建项目的建设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末共有机构数是1个,即辽宁省基建办公室

 

第二部分 辽宁省基建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辽宁省基建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基建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789.0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7,78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4.4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20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0万元。

   (二)支出总计49,889.6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9.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7.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89万元。

   2.项目支出49,540.26万元,主要包括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档案事务、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91.80万元

   主要是基本建设资金等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基建办公室2014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88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34万元,项目支出49,540.2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889.6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2.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20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07.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9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2.00万元,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47万元。

   2)机关运行14.19万元。

   3)事业运行319.04万元。

   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75.0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25,200.00万元,包括:

   科学技术普及25,200.00万元,主要是科技馆站建设支出。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07.30万元,主要艺术表演场所建设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1万元,主要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17.0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7.09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4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3.13万元,下降26.5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4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1231日,辽宁省基建办公室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