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

作者:信息来源:厅安全处 发布时间:2017-04-18 13:13:00

 

  2017414日下午,省交通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副厅长、安委会副主任贾福元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了《大连市建立运行三项工作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经验做法;传达了410日省政府召开的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冮瑞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对做好二季度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贾福元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

  新修订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是我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安全生产法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抓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冮瑞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重点抓好推动企业建立防范遏制事故双控机制,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密组织开展汛期安全检查等工作,切实保障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是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公路局要开展已完和在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安全与质量的专项督查。运输局要在全面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两客一危和轨道交通运输的专项督查。港航局要开展水上运输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质安局要重点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开(复)工节点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公路局、运输局、高管局和路政局要按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2017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迎接国务院对省政府2016年消防工作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是要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在6月底前,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三定”方案的要求,梳理出本单位在安全监管过程中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履行备案程序后,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切实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

  三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考核提出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考核标准开展日常工作。切实做到开展的每项督查、检查、抽查工作都要有方案、过程中检查的影像资料、存在问题的通报或工作总结,形成工作闭环管理。

  四是抓好安全生产督查计划的落实,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做到痕迹化管理。5月末至6月初,将开展一次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活动。

  五是抓好行业内反恐怖防范标准的修订工作。运输局、港航局要按照省反恐办工作要求,抓紧修订完善《辽宁省汽车客运站反恐怖防范标准》、《辽宁省港口客运站反恐怖防范标准》。

  六是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行业实际,提前谋划,做好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七是按计划开展好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做好应急演练工作。应急演练结束,要形成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切实提升和改进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会议会场

 

贾福元副厅长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