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项目环保信息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29 15:48:00

  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第5纵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G45)奈曼旗至营口联络线(G4513)的辽宁境内起始段。

  奈曼旗至营口联络线(G4513)主要控制点为奈曼-阜新-盘锦-营口。本项目是奈曼旗至营口联络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对于落实国家公路网规划,完善东北地区骨架公路网及辽宁省高速公路网;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深化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国家战略;支持辽宁省突破辽西北发展战略,促进阜新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贯彻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蒙东地区开辟新的出海通道;促进区域资源开发利用,带动沿线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工程

  工程内容:路线全长55.845公里,公路等级为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沿线设置大桥1292m/7座,中小桥449m/8座,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1241m/17座,2处一般式互通立交和1处枢纽立交等,附属设施及工程主要包括1处服务站、1处养护工区和3处收费站。工程总投资约26.9亿元。

  二、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分析计算等方法找出现有主要环境问题,预测评价本次建设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并针对这些影响提出减缓措施,使工程建设与当地的环境保护和城镇规划相协调。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工作程序见右图。

  1.公告不得少于10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三、联系方式

  公路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供与公众沟通的平台,通过以下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沟通:

  发布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24-83211928

  电子邮箱:lngs0808@126.com

  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邮编:100600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13511061378

  电子邮箱:13511061378@139.com

  四、公告说明

  1.公告不得少于10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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