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作者:信息来源:厅综合规划处 发布时间:2015-06-15 16:06:00

 

  根据《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辽发改投资〔2013〕73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沈阳段(以下简称绥沈高速)作为京哈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北三省与关内相互联系的最便捷通道,在东北、华北区域高速公路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辽宁省高速公路网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绥沈高速于1997年7月开工建设,绥中至锦州段于1999年9月通车、锦州至沈阳段于2000年9月通车,路线全长360.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用地按八车道预留。全线采用较高的平纵面线形指标,平曲线半径除2处分别为3000米和3500米外,其余均大于或等于5500米,最大纵坡2.79%。从整个京哈高速来看,北京至河北段采用新建通道扩容方案,部分路段已建成或在建,其余路段已上报工可;辽宁境内沈阳绕城高速改扩建已经建成通车,沈阳至四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已经开工建设;吉林境内长春至四平高速公路改扩建也已经开工建设。在这种形势下,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沈阳段,特别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的扩建显得尤为迫切。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于2015年5月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辽宁省交通厅的委托,由我单位开展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

  1.路线走向: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起自河北省与辽宁省交界处,绥中县龙家庄附近(起点桩号为K301+670),经前卫镇、在绥中县跨G306,经沙后所镇、在兴城市规划区边缘通过,经元台子镇、在葫芦岛市跨省道葫六线,经塔山镇、高桥镇,在锦州市西侧跨G102线,在松山镇与锦朝高速公路相接,在锦州市东侧明字屯与锦阜高速公路相接,经凌海市南、在光辉镇跨省道大锦线,经盘锦苇塘段、终点接盘海营高速与京哈高速交叉的盘锦枢纽立交,终点桩号为K532+200,路线全长230.530km。本项目远期预留连接线一处,即九门口至前所连接线,并且预留连接线与本项目交叉的前所枢纽建设条件。

  2.建设规模:推荐方案路线长度230.530km,桩号范围为K301+670-K532+200,其中省界至前所枢纽(预留)长8.88km,桩号范围为K301+670-K310+550,前所枢纽(预留)至盘锦段长221.650km,桩号范围为K310+550-K532+200。

  3.建设工期:3年

  4.总投资:330亿元

  三、征地拆迁

  本项目征用土地23778亩,拆迁房屋面积43233平米。

  四、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1、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项目建设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当地就业形势的影响;

  4、项目建设对您的经济状况的影响;

  5、项目施工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6、项目运营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7、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8、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看法;

  9、媒体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10、同类工程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11、其它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对本项目建设与社会稳定风险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辽宁省交通厅或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联系,也可在项目组调研时现场提出。

  六、委托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省交通厅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十九号甲

  联 系 人:王岩

  联系电话:024-23866790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号

  联 系 人:祁彪

  联系电话:024-83733573 传真:024-83733573

  邮   编:110006

  电子邮箱:qibiao999@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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