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作者: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7 16:03:0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情况,收集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的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名称: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

  (2)概况:路线起自河北省与辽宁省交界处,绥中县龙家庄附近(起点桩号为K301+670),经前卫镇、在绥中县跨G306,经沙后所镇、在兴城市规划区边缘通过,经元台子镇、在葫芦岛市跨省道葫六线,经塔山镇、高桥镇,在锦州市西侧跨G102线,在松山镇与锦朝高速公路相接,在锦州市东侧明字屯与锦阜高速公路相接,经凌海市南、在光辉镇跨省道大锦线,经盘锦苇塘段、终点接盘海营高速与京哈高速交叉的盘锦枢纽立交,终点桩号为K532+200,路线全长230.530公里,其中省界至前所枢纽段为10车道标准,前所枢纽至盘锦段为12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估算投资338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省交通厅;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宁交通厅规划处;网址:http://www.hkxiangpeng.com/;邮政编码:110003;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024-23866790;电子信箱:jttghc@1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601号;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431#信箱;邮政编码:710064;联系人:袁卫宁;联系电话:029-82339963;传真:029-82339281;电子邮箱:879099448@qq.com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对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

  2.对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根据预测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规划建议。

  4.开展公众参与活动,收集公众意见,完善项目环评内容,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5.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由建设单位报送环境保护厅审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发表对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环评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看法。欢迎您参与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我们期待着与您有更进一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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